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(河南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点击量:56188   2020-11-19   【 】   【 打印 】   【 关闭
 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4号)等有关规定,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(河南段)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,取得验收工作组验收合格的意见。

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

联系人:罗先生  0371-68327137

焦女士  0371-60802824

链接附件:

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(河南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
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(河南段)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全本公示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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